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,最近,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的一项药学研究成果否定了“千年何首乌”、“人形何首乌”这一说法。
这项研究日前通过了由湖北省卫生厅组织的湖北中医学院、同济医科大学、中国药科大学、湖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专家进行的成果鉴定。
研究表明,根据何首乌生长习性,其块根不可能生长千年。如《本草汇言》载:“…何首乌,初十年如弹、如粟,五十年如拳,百年如碗,力足矣。百年外不复发苗,根渐腐败。”
由于何首乌块根以无性繁殖为主,生命周期长达数十年,换代率低,发生变异的机率很小,不可能长成五官清晰可辨的“人形”,更不可能长成性别、体形明显的“雌雄”何首乌。
至于何首乌的“雌雄”之说,只是中药中常见的、用来区分同类药品的品种、颜色及功效的不同。现代医学研究表明:从植物营养器官的功能来看,何首乌为蓼科蓼属两性花植物,它的雌雄是在同一花中显示,药用部位是块根,块根属营养器官,不可能在营养体中分化出雌雄。